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学习退市制度,坚持理性投资”,仁布投资提示您学习退市制度相关知识,提高自身投资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为什么要学习退市制度?
2020年12月31日,退市新规正式发布。总体来看,上交所退市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已经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规定了主动退市情形,并设立风险警示板揭示退市风险,推动平稳退市,建立了与“入口多元”相匹配的“出口畅通”的设计,退市的法治化建设已经初具成效。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树立“应退尽退”的理念,引导投资者形成专注公司经营的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炒小炒差”,根据上交所发布施行的《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自律监管规则,结合上交所投资者调研及投资者服务热线收集到的投资者对退市制度的关注要点和热点,上交所撰写了《股票市场投资修炼手册之退市制度80问》一本通。
二、一本通主要介绍了哪些内容?
一本通介绍了退市制度的改革背景及逻辑思路、各类退市情形及流程、风险警示板交易及退市整理期要点、退市股票的信息披露、重新上市等内容,通过对退市规则的详细解析以及对近期退市案例的深入解读,向广大投资者说规则、揭风险。
本文转载自上交所制作的《股票市场投资修炼手册之退市制度80问》,更多细节,详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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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上海仁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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