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07月

    2024年7月月度观点—静待宏观因子悲观预期发酵后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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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1| 仁布睿享
  • 0306月

    2024年6月月度观点—继续看结构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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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3| 仁布睿享
  • 0605月

    2024年5月月度观点—系统性风险降低、积极寻找结构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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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6| 仁布睿享
  • 0104月

    2024年4月月度观点—调整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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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1| 仁布睿享
  • 0103月

    2024年3月月度观点—迟到的或有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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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1| 仁布睿享
  • 0102月

    2024年2月月度观点—等待负反馈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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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1| 仁布睿享
  • 0201月

    2024年1月月度观点—或有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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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2| 仁布睿享
  • 0112月

    2023年12月月度观点—磨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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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1| 仁布睿享
  • 0111月

    2023年11月月度观点—超跌反弹后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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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1| 仁布睿享
  • 0810月

    2023年10月月度观点—耐心等待市场积极信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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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8| 仁布睿享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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